申请公租房也可以申请安居房吗?
答案是可以的!
只要你符合住房申请的要求
就算已经申请了公租房
也不影响哦
不过最终你只能
在公租房和安居房中选择自己一个
比如你申请到了安居房
那么有公租房的就要退租了。
各位小伙伴到时候
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做出决定
那么想要申请安居房
需要哪些条件呢
赶紧来看看吧!
安居房轮候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申请人可申请安全屋:
一、户籍条件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轮候安居房的申请:
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列为共同申请人。
具有发展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我们可以且只能自己列为安居房共同实现申请人,申请人(配偶)父母未离异的,不得进行单独存在一方列为安居房共同提高申请人;
注:申请人的成年子女不能列为住房共同申请人。
1、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限制;
2、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3、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可以个人名义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
二、社保条件(只需满足一项)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缴费5年以上;
2、人才安居政策中规定的领军人才、新引进高级人才(2010年5月14日后引进的正高、副高)和中初级人才(本科及以上),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 属于下列特殊群体的人不受社会保险缴款时限的限制:
(一)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对象的;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属于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
三、住房条件(须同时满足)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其同申请人均没有购买任何保障性住房,例如半成本、全成本、社会低利润、全成本低利润、社会福利住房、安居商品房等; 没有受惠于购房补贴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津贴的人士,以及因违法行为而被终止合约的人士,均视为受惠于购房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