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是因各种原因欠钱的凭证,借条是借贷形成的借款凭证,收条是收到款物出具的凭证,三者有区别,也有联系。
主要区别如下:
第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第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第三、发生纠纷后适用的法律不同。
基于借条或者欠条引起的纠纷,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要依据不同的法律对借条或者欠条载明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由于借条是基于借贷关系而形成的,诸如“驴打滚”、“利滚利”等高利贷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由此所形成的借条产生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欠条主要发生在买卖、赊销等交易活动过程中,欠条载明的权利能否受法律保护,关键是看交易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赌博负债形成的欠条依法也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
第四、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大部分以前是2年,现在是3年( 不是所有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借条”,债务人未在借条中写明具体偿还日期的,只是属于双方对此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但保险期间不宜过长,一般认为出具借条之后3年内就该追偿,当然这要看有无证据,而不是你找过债务人,或者给他打过电话这么简单。最最最最…….最长20年。
“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由此可见,债务人在向债权人出具欠条时,就已构成了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具欠条之次日开始计算。一般也是3年。
生活中,很多人对借条与欠条的法律含义缺乏应有的认识,致使在出具条据时,误将借条写成欠条,或者误将欠条写成借条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在要求借款人或欠款人打条时一定要写明是欠条还是借条,在条上还要注明借款人、欠款人、借款时间、借款金额、金额大写、还款时间、签字、捺指纹、盖章等基本项目。
欠条、借条、收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三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
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
收条:是收领人向送给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
文书参考:
1.借条:
今借到xxx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于xx年xx月xx日还清。借期内利息为*%,与本金同时还清。借款人:xx年xx月xx日
注明:借款人要附身份证复印件。让借款人之间书写,不要出借人写。超过5万元的借款不要现金出借。
2、欠条范例:
欠条:
今欠xxx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定于xxxx年xx月xx日偿还,按照每月3%计算利息。
欠款人:xxx
xxx年xx月xx日
注明:欠款人要附身份证复印件。让欠款人自己书写。注明欠款原因,欠款的原始合同等要妥善保管,不能有了欠条就丢弃。切切!!!
3.收条
今收到xxx交来xxx款(物)xxx元()件
接收人:
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