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还记得《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盖章不规范,罚款1万,可见发票的开具真的需仔细。今日起增值税率增值税税率调整16%降至13%、10%降至9%,那么新税率的发票怎么开呢?有什么注意事项?
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知识,一定要存好哦~
首先要查看开票软件是否升级成功
升级版本如下:
金税盘用户开票软件版本号:V2.2.33.190318
税控盘用户开票软件版本号:V2.0.29.190318
发票填开界面的税率,调整后的税率排在前面,调整前的税率依然存在。
汇总表设置税率处,新增13%与9%两栏。
选择正确的适用税率开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后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金税盘用户,在开票软件中选择13%或9%的税率开具发票。
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前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补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蓝字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