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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用工合规(干货版)-之三:合同签署

日期:2024-07-27 12:15:19     浏览: 100

劳动合同签署

1、 签署方式及注意事项

  1. 除传统的纸质签署之外,电子签约越来越常见。目前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公章等均越来越普及,电子签合同在法律上与纸质签拥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然这种签署是要在权威的电子签平台并采用合法有效的电子签方式。
  2. 法律规定员工入职后1个月内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该时间签订的可能会面临双倍工资支付的法律责任;同时这里要注意,劳动合同到期届满前也要及时处理,如果续签的话,同样有这一个月的要求;
  3. 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不能单独只签一个试用期协议;实践中还有一些用人单位以“试工”的方式操作,即设置3-7天由员工免费试工,这同样存在着违法辞退的风险。始终要注意在劳动法领域,“你情我愿”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因为这客观上双方就不是平等主体;
  4. 劳动关系涉及到人身关系,因此合同签订必须劳动者本人签署,而不能随意找第三人“代劳”,若由他人代签的,可能会视为“未签订书面合同”;
  5. 单位要骑缝盖章,员工最好也骑缝签字,主要是避免未来举证时减少风险:设想一下这个场景:假如劳动者合同不见了,单位知悉之后把中间的几页给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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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书面合同的保管

  1. 劳动争议领域,举证责任一般属于单位,所以单位必然要保管好所有的书面合同,否则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可能会面临比较严重的举证不能的后果;
  2. 而对于劳动者而言,保管好劳动合同同样很有必要,因为你无法保证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一定是真实的,但如果对方提供了,而你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法官多数情况会采信。这也是很多劳动者认为法律“失效”所看到的表象,实际是举证不能导致老实人吃亏,但法律只讲法律事实,而无法做上帝的全知全解的判断;
  3. 即使员工离职了,单位也还得保留合同至少2年以上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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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签书面合同的法律后果及劳动关系的认定

  1. 支付2倍工资的法律后果:超过1个月且不满1年不签的,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到补签劳动合同前的期间均要按双倍工资支付,换句话说,双倍工资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应签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也适用此“2倍工资”2倍工资的情况;
  2. 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满一年仍未签的默认双方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笔者评论:作为劳动者,不要只看到双倍工资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同样要看到风险,因为一旦发生劳动争议,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来证明劳动关系的时候,就需要其他证据来证明,关于证据的问题以后文章会提到。这里只说一句:你认为的证据的证明力未必如你预期!一份关键证据顶得上N多份的需要进一步层层证明确认逻辑关系的证据。很多证据都在单位手里,如果劳动关系你自己无法举证,就变成了只有你自己知道“你是你”!
  4. 以合作协议或劳务协议等形式签订的合同:有些单位为降低诸如社保支出的成本,以及“规避”劳动关系带来的风险,以合作协议或劳务协议的形式与劳动者签。但在法律上,合同或协议叫什么名字一般并不重要,主要看是不是真实的劳动关系:管理与被管理、人身和经济上的依赖性。以律师和律所的关系为例,如果我是以薪水的形式凑够律所拿工资同时每天上下班打卡还要遵守律所的各种规章制度,那基本就是劳动关系,律所就是律师的老板;如果我想睡到几点就睡到几点,想来就来,那基本上就是平等合作关系,即使社保通过律所来交也不能认为双方就是劳动关系。